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第六届 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的通知
认秘函〔2026〕21号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第六届
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决策部署,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发挥技术工作组在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第六届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
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下设“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专项组”和“食品农产品质量类认证专项组”两个专项组。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专项组
1. 承担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相关部门规章、认证规则、标准和配套文件等的制修订需求分析及相关技术支持;
2. 收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中允许使用的单一组分投入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产品变更建议并开展技术评估,提出增补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3. 组织就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过程中的急需解决的认证技术问题,形成技术决议,供行业参照执行;
4. 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的国际互认与合作提供技术支持;
5. 承担认证监管司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食品农产品质量类认证专项组
1. 组织开展以保障食品和农产品质量为基础的认证(包括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相关标准、规则、配套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需求分析及技术支持工作;
2. 组织就认证实施过程中急需解决的认证技术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开展认证制度的后评估;
3. 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以及认证制度国际互认提供技术支持;
4. 承担认证监管司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要求
(一)征集范围
1. 政府部门;
2. 标准化技术组织和科研院所;
3. 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等技术机构;
4. 行业组织、获证企业;
5. 认证使用方或采信方;
6.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基础性支撑部门,如认可机构等。
(二)专家资格条件
1.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组各项工作安排,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食品农产品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关突出贡献者,学历或职称可适当放宽;
(4)熟悉食品农产品领域业务工作、相应认证制度和国内外相应法律法规及标准,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掌握认证基础知识,熟悉和热心认证行业,具备对应认证领域的从业经历,能积极参加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
(6)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需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且有充足的时间实质性参加相关工作;
(7)参加过认证相关标准、法规、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8)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其他要求。具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2. 正副组长在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
(2)熟悉认证技术组织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3)能够高效、公正履行职责,并能兼顾各方利益。
三、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结合业务领域,按照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专家。每个单位在每个专项组限报1人。请填写《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5月20日17时前将电子版及扫描生成的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spncprzc@samr.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注明“专项组名称+单位名称+专家推荐表”。
联系电话: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 郑林莹 010-82262690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 安 昕 010-88651738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